第一條為支持優(yōu)秀科技學術著作出版,繁榮科技出版事業(yè),促進科技事業(yè)發(fā)展,特設立青海省科學技術學術著作出版資金(以下簡稱學術著作出版資金),并制定本辦法。 第二條學術著作出版資金面向全省,專項用于資助自然科學、技術科學方面優(yōu)秀、重要學術著作的出版?! 〉谌龡l學術著作出版資金的使用按照自由申請、公平競爭、專家評議、擇優(yōu)支持的原則,資助出版學術價值高、具有創(chuàng)新性和先進性的專著?! 〉谒臈l學術著作出版項目由省科技廳管理并接受財政、審計部門的指導和監(jiān)督。主要任務是組織項目的申請和評審,監(jiān)督檢查資助項目的執(zhí)行情況,擬定年度工作計劃及工作總結,審核資金預算和決算,管理科技學術著作出版的成果等?! 〉谖鍡l學術著作出版項目由省科技廳、省財政廳等部門和單位的管理專家、科技專家和科技出版專家組成專家評審小組,審定年度資助出版著作和金額。 第六條學術著作出版資助經費列入省級科技計劃,資助冊數(shù)原則上限定在1000冊以下(1000冊以上酌情調減資助經費),資助額度原則上依據出版社審定金額的70%給予資助,可按當年度科技專項資金中學術著作出版資金總額適度調整。